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窮人到處找快樂,但是卻找不到快樂,因為他們不能隨時從工作中得到快樂。工作不僅可以為自己帶來收入,還可以實現自己某一些聰明的想法,證明自己被別人需要,而且有能力滿足別人的需要。

窮人將工作和娛樂完全分開,他們只能在娛樂中找到短暫的快樂,然後是持久的失落。

富人不需要尋找快樂,因為他們可以從工作中得到全面的滿足。對於工作的理解,每一個群體都有層次和境界的不同:小孩子對做事的理解是『玩』;懶惰者對做事的理解是『負擔』;勤奮者對做事的理解是『責任』;成功者對做事的理解與小孩子一樣,也是『玩』。因為是玩,所以興致盎然。

對於大多數富人而言,他『玩』工作,是因為找到一個感興趣的工作。也有一部分富人,最初不喜歡自己的工作,但是他們知道工作的重要性,透過培養興趣,把一個毫無意義的工作變成自己的愛好。

 

卡藤堡年輕的時候窮困潦倒,好不容易找到一個立體觀測鏡的工作。剛開始他覺得這個工作沒有甚麼義思,但是它卻成為一個推銷高手。他說:「我依靠的只有一點,那就是:讓它變成有意義的工作。」他每天出門前總是對著鏡子說:「既然你非做不可,為甚麼不做得高興一些呢﹖當你拜訪客戶的時候,不甚麼不假想自己是一個出色的演員,這些觀眾都在看著你呢﹖」就這樣,他一點一滴的培養自己的興趣,他的推銷能力與業績也與日俱增。

 

如果可以找到一個自己非常感興趣的工作,那是人生之幸。但是,富人不依賴這種幸運,他們把工作培養成自己的幸運。

喜歡工作的原因,通常是獲得工作之外的東西。想辦法找出這些東西,你就會喜歡它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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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Lee Iren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